你好,欢迎访问江苏有铭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请百度搜索 防火桥架,喷塑桥架,不锈钢桥架找到我们!
联系我们

江苏有铭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8951145666

手机:

邮箱:10536059@qq.com

网址:www.jsymjt.com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时堰镇泰东工业区36号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防火桥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时间:2021/10/26 5:04:41 点击:

  千龙网北京7月18日讯 据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开出通环监罚字[2017]第3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典缘木器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防火桥架被罚款20000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35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2017年3月28日在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5日询问调查,该单位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喷漆车间未正常开启废气净化设施,致使产生的废气向周边大气排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防火桥架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0元的罚款。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第九十六条则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以上信息由江苏有铭集团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防火桥架信息请访问http://www.jsymjt.com

Copyright 2019 版权所有: 江苏有铭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9034386号

电话:18951145666 电话: 邮箱:10536059@qq.com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时堰镇泰东工业区36号 技术支持:泰州首佳网络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