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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桥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

时间:2021/6/10 23:14:03 点击:

  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特就遏制“小火亡人”加强火灾防控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严格防火分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商住场所,商铺店面与居住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桥架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居民住宅管道井、防火桥架电缆井应严格落实防火封堵要求,不得堆放可燃物。

  三、保障安全疏散。商住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小洗浴、小宾馆等小场所应确保足够的安全出口数量,且通道和出口严禁占用、封堵;住人场所外窗严禁设置金属栅栏。

  四、严禁违规搭建。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居民住宅楼底商层高不得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商住场所和小经营场所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小经营场所严禁设置影响疏散区域自然排烟的顶棚、雨篷等。

  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电气线路均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无人看守时不得焚香、点蜡、烧纸;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安装、设置在可燃物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六、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商业场所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灭火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等设施;小经营场所应按照标准配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八、严禁超员使用。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多合一”“三合一”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九、加强消防宣传开展培训演练。利用媒体、手机提示短信、防火桥架设置消防宣传栏、“村村通”大喇叭等形式加强安全提示;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十、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公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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