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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长春分,比选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项目资金已落实,具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3本项目设置参选限价,参选限价不含税金额为568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参选限价的将被否决。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如参选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在2016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累积金额不少于50(含)万元。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原件查。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良好的支持、服务能力,参选人承诺中选后提供7×24服务,提供书面承诺书;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代理授权书;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6)在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收款方为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汇款凭证需注该项目名称及用途。),比选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比选文件与纸质书面比选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9年8月5日9时00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19年8月5日9时00分前递交至长春市南通路888号3楼318会议室。
7.1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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